郑念:我的女儿
郑 念:《上海生与死》的作者
张 敏:记者
(以下简称问答)
《上海生与死》问世十二年后的一个晴朗的夏日,记者走进郑念女士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寓所。郑念精神矍铄、温文尔雅,全然不像八十多岁的老人。
问:我十年多年前读过您的著作,中文版书名是《上海生死劫》,后来又见到有的叫《生与死在上海》,我还见过另一种版本,叫《上海生与死》。您的书给我留下很深印象,永远难忘。能不能请您谈谈您的人生经历?
答:我一九一五年一月生在北京。中学我读天津的南开中学。大学读燕京大学。然我就到英国留学,英国政治经济学院。在英国,我遇到了我先生,他也是中国的留学生,在念研究生,比我大五岁。我们就在英国结婚。当我们完成学业回国的时候,抗日战争开始了,我们不能够回家了,因为我们的家都在北方:他是山东人,他妈妈在济南。所以我们就直接到了重庆。我先生在外交部供职。后来他被派到澳大利亚,我们在澳大利亚呆了七年。一九四八年十月一日,我们回到上海,那时候我们的孩子六岁。
问:就是您的女儿,梅平。
答:对。她生在澳大利亚。到上海的第二年,也就是一九四九年的五月,共产党的军队进入上海。当时,英国的壳牌石油公司留在了大陆,英国的经理也要回国了,伦敦总公司让他物色一个合适的中国人来作经理,我先生就接受了。一直作到一九五七年,直到他患癌症去世。他死后,公司就准备派一个英国人来,但是英国人不会中文,他们就请我去作英国人的助理。一共作了九年。
问:那就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您一直在壳牌公司工作吗?
答:这个公司当时已经关了。我本来是调职,调到香港,英国经理已经离开了。我为什么没有马上申请去香港呢?就是因为我女儿。她当时在文艺小分队,到山东演出,她是不愿意出国的。好几次我到外国去,我都问她愿意不愿意跟我出去看一看。她总说:“我不要。”因为她是共青团员。她是很相信政府的了,很积极的。她说我不要出国。尽管她已经大了,但毕竟没有结婚,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我想如果我走了,留下她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姑娘,我总是不放心。所以我想要等她回来,和她商量商量。我也想,要么我就不作了。那时我只有五十岁,好像还可以做点事。所以,我就没有申请马上去香港。结果,文化大革命五月就开始了,这样一来,我就不能申请去香港了。
问:那当时梅平是在读书,还是工作了?
答:她已经开始在上海电影制片厂做演员了。她是上海电影学校毕业的。
问:您能不能谈谈梅平的情况?
答:她是个积极分子。学校还给她开过展览会,她是优秀共青团员。当时毛主席提倡“小分队”演出,她就参加了一个小分队。她已经是超龄团员了,电影厂的领导准备培养她入党。每次小分队到各处演出,她都非常积极。他们一面演出,一面还要和工农一块儿劳动。她表现是很好的。我们当时就没有想到,像我们这样的人还会倒霉。因为我没有与政府作过对,我在壳牌公司做事,那个公司是经过周总理批准存在的。那时候,像我们这样在上海外国公司作过雇员的都被关起来了,主要是因为四人帮要整周总理,因为外国公司在上海的存在是经过总理批准的。
问:您能不能讲一讲梅平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
答:好。梅平大概是六四年到电影厂的,是在她电影学校毕业以后。当时在上海、北京、西安都办了电影学校,他们到各处招生。梅萍在中学就经常演戏,所以就被选中去了电影学校。她在电影学校学习了三、四年,毕业后分配工作,到了上海电影制片厂。她也拍过一些电影,但不是主角。文化革命前,毛主席号召文艺工作者和工农结合,她参加了小分队到农村演出,她去了山东。在“五·一六”通知下达以后,梅平他们都回来了,参加电影厂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一开始,她没事,因为她是一个共青团员,也就是跟大家一样写大字报什么的。后来就抄家了。因我是经理助理,把我算成资产阶级。我就被抄家了,抄的时候梅平不在家,她在学校参加运动。被抄家以后,就不准我离开家了。只能留在房子里,一个佣人陪著我,家里贵重的东西都被抄走了。但郑梅平的那个房间他们没有抄。由于她是自己有工作、又是共青团员。她还住在她自己的房间里,但是不准我们俩说话。红卫兵看着我,我的床都被他们搬走了,我就睡在地板上。我可以看到她回来,但是我们不能说话。
随著运动发展越来越厉害,后来她的房间也被抄了,东西都被拿走,她也不能回家了。梅平被关到牛棚里,我非常惦记她,当时还可以让佣人给她送被子、换洗的衣服等等。到了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七号,他们把我关到监狱里,我就不知道她后来的事情了。等我出了监狱才知道她死了。我在监狱里被关了六年半,在单人牢房里。
问:您出来以后才知道梅平已经不在了?
答:她死了有好几年了。一开始他们告诉我,她是自杀的。当我出了监狱的大门,远远的有一辆出租汽车,站在汽车旁边的不是梅平,而是我的干女儿。我的干女儿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后来分配工作到贵阳。她人矮矮的,而梅平跟我一样高。我一看就知道不是梅平。
在这以前,我在监狱里就感到梅平出事了。是什么原因呢?你知道,我在监狱里六年半,我的衣服都已经烂掉了,棉袄的棉花都到边上去了。后背和前胸只剩下两层布了,睡的棉被棉花胎已经烂掉了。冬天快到时,我想我又会得肺炎,因为我已经得了两次肺炎了。年年冬天就是咳嗽、伤风不断,衣服也不能保暖。多年来又缺乏营养。我就提出来要求政府用我的钱(那时我的钱都被政府掌握着),买些衣服,免得我再生病(到我出狱时,我的体重只有八十几磅了)。
六年半是很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东西吃。我提出了买衣服的要求,那时候,林彪事件已经发生,中国的情况有点向好的方面转了。大概毛主席也病得很厉害了。我虽然不知道林彪事件是怎么回事,但是我有感觉,因为我们每天都看报纸。另外,看守们在监室里收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语录前面有林彪写的前言。等到他们把语录发还给我,我发现林彪写的前言被撕掉了。因此,我就想,不对了,林彪出事了。要不然为什么把他写的东西撕掉呢?但是,究竟出了什么事,我不知道。
天凉了,我冷得不得了。已经开始刮西北风了。到十一月,我就提出要衣服。他们看看我确实需要衣服。结果,有一天,监室的门一开,给我扔进来一个被包。我把被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个棉被、一件棉袄。这棉袄是我女儿的,棉被也是她的。这棉袄我仔细一看,就是文化大革命那一年刚新做的。嗯?穿了六年半怎么还跟新的一样?里子上也没什么脏的地方,不像是穿过很久的。我仔细再看,给我扔进来到东西里面,有一块毛巾。这毛巾正是文化革命开始时,我女儿用的洗脸毛巾。她很喜欢这条毛巾。怎么这孩子一条毛巾,可以用六年,还跟新的似的?再看,还有一个搪瓷的漱口杯,里面都是干的茶渍。当然,年轻人用它既喝茶,又漱口是可能的,但是,里面有茶,干在里面了,这不可能,它应该是洗干净后再带进来。
我当时就想,这孩子出事了。在我进监狱不久以后,这孩子出事了。要不然这衣裳,她只有这么一件棉袄,怎么可能是这样?我最难过、最激动的时刻,就是看到这些东西。我就问那个管理人员。我一喊“报告!”他就来了。我跟他说:“这些东西都是我女儿的。”
他说:“你不是要被子吗?要衣服吗?给你拿来了。”
我说:“这些都是我女儿的。你们把她的衣服给我,我女儿她自己穿什么?”“她是工作人员,她有钱,就不能买新的吗?”
我说:“这是我给她做的棉袄,她还没穿坏,就去买新的了?这不可能。”我说:“你得告诉我,我女儿怎么了。”“她好好的嘛,你问什么。”
我说:“那你叫她给我写一个字条。”“不成!不许你们通信。”
问:六年里都不准你们通信吗?
答:当然不可以。我还没有判刑。如果判了刑,我就得去提篮桥,真的监狱。我当时是在看守所。我在看守所一呆就是六年。
我说:“你们就让她给我写“毛主席万岁”,拿来给我看。这不算通信嘛。“毛主席万岁”有什么不能写的?让她写给我看,我就知道她没事。”
“不成。我们这没这个规矩。”说完,那人就走了。
到晚上,换班了。我又喊“报告!”一连两三天,我问了好几个管理人员,他们都是这样说。我就越想越不对。我当时就有一种直觉,我觉得我的孩子死了。
还有就是,监狱里有一个规矩,每个月十号,家属可以送东西来,每月一次。但是,从来没有人给我送东西。一直以来,一到十号这一天,我就情绪低落。因为听著别人一个屋子一个屋子,有人送东西,让他们签收据。我却没有一个亲人来。没一个人给我送东西。我妹妹在上海,就是那个共产党员妹妹,我女儿也在上海。怎么都不给我送东西?我想,可能她们是想和我划清界线,宁可不给我送东西。但是,我也想,不见得关在里面的那么多人,家人就不跟他们划清界线,也许有的人也是政府工作人员,甚至于共产党员,他们怎么都可以送东西呢?所以,我一直脑子里有这么个问号。
现在,看到这些东西,我就觉得她是不在了。所以我出来一看,是我的干女儿,我的疑点就对上了。我就觉得我的孩子已经没有了。我想,一家人有血统关系,有时候,你就会有一种直觉:事情不对。她是死掉了。但是,我还希望,我是错了。我在汽车上就问我的干女儿:“梅平怎么没有来接我?”她就拉着我的手,说:“到房间里,我们再谈。”我想,当著出租汽车司机也是不方便。等开到一座房子,是政府派我去住的。我的干女儿就对我说:“梅平自杀了。”
那时候,在上海跳楼的、自杀的人多得很。但是,我总觉得事情不对。第二天,上海电影制片厂的代表也来了,告诉我,通知我:“梅平自杀了。”这当然是官方的说法。我的书里都写了,我是怎样调查的。真正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是在毛泽东死了以后。我平反了,别人才敢来告诉我。
他们说,我女儿是从九层楼,在南京路,跳下来自杀的。但是,后来我知道这不是事实。是怎么回事呢?当时,过路的人把她的尸体送到医院,值班医生正好是她中学的同班同学,以后读了医学院。他一看是郑梅平,而且浑身是伤,跳楼自杀的人不会有伤。她是被他们打死的。
问:那后来这件事情的真相有没有查清楚?
答:他们只说是“迫害致死”这话怎么解释都行。而且,他们等我离开中国(也没有说出真相)。直到我在香港,看见《大公报》(我特别关心中国的事,在香港我还订《大公报》,我刚来美国的时候,还订过《人民日报》,现在我才不看大陆的报纸了),那时形势转变了,她那个当医生的同学,才说出来。
我在香港,打开《大公报》一看(当时我离开中国才九天),《大公报》就登出来:上海召开公审大会,有一个人叫胡永年的,他是个工人,是王洪文的上海工人造反队的成员,他和手下的人打死了六个年轻人,其中有一个就是郑梅平。报上把郑梅平的名字也登了出来。我当时马上就明白了。我临走以前,一直盯著公安局,要求他们把梅平的案子弄清楚。他们跟我讲:你放心,我们一定要调查清楚。
实际上,在我离开上海之前他们已经逮捕了这些人(不可能八天就把这个案子搞清楚)。为什么他们等我走了以后才公布出来呢?为什么他们那么快地给我护照,让我出国呢?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公审的时候他们不希望我在场,因为《大公报》的报道说,受害的人,都是“迫害致死”,六个青年都是出身不好的。被迫害致死的人的家属除我以外,都在公审现场,凶手胡永年被判死刑,是缓刑,结果大家一致表示拥护这个结论。他们就知道,假如我在那里,我就不会拥护,我会站起来,要求判死刑,立即执行。因为中国的法律,凡是杀人犯都是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结果,这个人在一九九五年,就被放出来了。他从八○年到九五年坐了十五年监狱,我那时候还订《新民晚报》,《新民晚报》报道,胡永年被放出来了,他的儿子孙子儿媳妇到监狱门口去接他。胡永年,这个人的名字我至死不会忘记。
问:那么,关于梅平死因细节就没有从其他的途径上得知吗?
答:没有。政府从来就没有说过,就是说她被“迫害致死”。但是,关于我的事情,他们来给我道过歉的。
问:您的书中说,您出国的时候,是一个人提着箱子,带着二十美元,又是坐轮船
……
答:对了,我是八○年出国的,那是邓小平刚刚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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