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正道是沧桑
向秉公执法的人民法官致敬
(无名)
2011年6月21日,这是一个普通不过的日子,而对南薇家属来说,却是非比寻常的日子,整整五年的日子,一千八百个日日夜夜,终於等到了这一真正意义上的终审判决。还了文革期间批斗时,被挂上“祖师爷”牌子的剧作家南薇一个公道!
与中国唱片厂的官司启讼於2007年,其间,经过杭州一中院初审,浙江省高院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复审后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浙江省高院再度复审,最终判决:维持原判,为长达五年的《梁祝》维权案划上了园满的句号。
梁祝第一判
梁祝官司打了五年,从侵权这一事实的前因后果而言,已经过了一个甲子。剧作家南薇,可以说成也“梁祝”,毁也“梁祝”;“梁祝”的姻缘是个悲剧,后来加上个虚无缥缈的化蝶,才抚平了观众心上的悲哀。上海漫画家在新闻晚报上,两个恶煞似的捕蝶者,看来只捕到一只,一只已放飞了。另一只仍身缠缧绁,可惜我不会画图,否则也画它一幅“蝴蝶历险记”,记载一段蝴蝶世界也有劳燕分飞的凄婉故事,也颇为有趣!
六十年的那段批斗南薇抢夺改编越剧《梁祝》功劳的往事是否存在,不是单凭任何人口头说说就能认定。因为这些档案肯定还在。按规定这批过期档案可以解密了。但上越律师否定有此档案存在。也只能姑妄听之。但1980年中国作家协会恢复南薇中国作协会藉文件还在,既有“恢复”,一说,便理所当然有被开除或被除名往事一则。这往事的记载也不在了?但存在於范瑞娟、傅全香、杨华生、俞振飞、丁景唐……同志的记忆,还记录在他们的脑海里、文章中,那都出於梁祝案启讼之前,都是自发而写,决不会是刻意而为的伪证吧!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抽丝剥茧,凭现有证据秉公而断。拨开五十年重重迷雾,还历史一个真相,这是需要有坚持真理,坚持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勇气和胆魄的!稍有风险,会断送一辈子前程,前车之鉴,不胜枚举。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依法依据首判南薇后人胜诉。这第一判的审判长张政、审判员张莉军,代理审判员叶伟,书记员张天马。一案三张,张扬的是共和国法律的公正和庄严!南薇后人说及三张,心中感激之情每每溢于言表,也不难理解。
浙江高院审判工作做到极致
浙江高院审判长周平,代理审判员周卓华、王亦非,书记员王莉,审讯时一丝不苟。尤其是周平审判长,在开审前一星期左右,特地将原、被告双方律师和代理人,邀至杭州,对作为证据的《人民文学》署名南薇改编的发表本与音牒逐字逐句比对,工作做得既细致又详尽,通过这一对照、筛选、认定,才正式投入到审讯工作中去。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虽说有点像花边新闻,也颇为可爱,不妨录上一笔。高院审判当天,本听说电视台现场录制,不知因何缘故,电视台放了白鸽。但审判大厅还是坐得济济一堂,满坑满谷,一打听,都是法律系大学生,90后不少。我在旁听席上,想听听90后大学生对这桩案子有些什么反应和看法。当然庄严法庭严禁喧哗,但在一些女同学窃窃细语中,竟听到这几句议论:“律师发型很漂亮”,“人也长得酷”……中唱厂代理人是位长者,原告律师邬为确是一表人才。听了这些议论,令人忍俊不禁。看来90后大学生仍是稚气未脱,天真烂漫,对时尚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戏曲前途的担忧,这也合乎常情,不足为怪。
在另一堂小百花案审讯中,媒体来了不少。对邬为律师、原告刘耕源、刘朝晖都有访淡录像,也上了电视。南薇剧社网上还查得到。
这次二度回锅复审,原告提供了子归先生藏品:1951年5月,由【上海新戏剧出版社】出版的,标明“南薇编剧”“版权所有”字样的梁祝哀史单行本的铁证,起了关健性的一招,结果铁证如山,铁案难翻,维持原判理所当然。
南薇后人选择首诉从杭州启讼,是听了多人的提醒后才作出决定的。人说上海法院捣浆糊很多,浙江官司判得公正。戚雅仙合作越剧团著名作曲贺孝忠,上海发生的官司也偏偏要到浙江杭州去打。他对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庭乱法枉法现象,实在失去信心。才舍近就远跑去杭州打维权官司。南薇后人事先吸取教训,才改变诉讼策略。这一步还是走对了。不妨且看许如辉这么简单的案子,被上海判非所诉,既不判给原告许如辉家属,又不判给被告汝金山,而判给了既非原告,又非被告杨飞飞,以杨飞飞在上海观众中的影响,帮助剽窃犯汝金山金蟾脱铐,死里逃生。这种把老百姓当阿斗的臭技,居然还要变成经典案例向全国推广,上海司法界的台,是坍足输赢了,还不知羞耻硬撑门面,让全世界看笑话!
上海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浙江司法界秉公执法的精神!还有江苏,也是好样的!
官司打到被告老家
江苏杨州的《梁祝》官司,南薇后人的对手是“扬子江音像公司”,这个惯於浑水摸鱼的公司老巢便在杨州。在地方保护主义经常掀风作浪当今年代,在杨州打这场官司胜诉可能性,律师心里也有忐忑不安感觉,没有把握。
在第二场审讯中,还来了几位政协委员。庭审过后,非常热情地与邬为律师握手致意。杨州庭审判长戴子平,审判员于毅,代理审判员李虹,书记员陈亮,并没有袒护本乡本土的“扬子江音像公司”,秉公而断,判“扬子江音像公司”败诉。着实出人意料之外。
“扬子江音像公司”不服,上诉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高院审判长袁滔,代理审判员王天红、张长琦,书记员陈亮。审判长袁滔一脸正气,在被告律师滔滔不绝声辩之后,他一言千鼎只说了一句话,审判长袁滔说:你所有证据,没有一条新的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的,有新的,可以再提出来。被告当然无新证据。江苏最高人民法院也终审判决南薇胜诉。
《梁祝》案“一国两判”已成历史笑柄。上海越剧院公然表态在今后《梁祝》演出中,什么人名字都可以上,唯独南薇必须除名。绍兴市党政两级机关也持这样蛮不讲理强硬态度。看来戏还有连台本可唱,慢慢看吧!
写到这里还忘了一件要紧的事,受南薇后人委托,对上述提及的江、浙两省有正义感的几位人民法官,公开致以由衷的谢意和深深的敬意!希望你们一生始终都是党的法律优秀卫士!不孚人民期望。江、浙两省官司基本定局。南薇后人此时此刻说出内心肺腑之言,我想对案情进展已无影响之嫌。
最后,我想引用杭州陈有西律师文章一段话,他坦言:“在此,我要感谢浙江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吴强军副厅长、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魏民副局长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支持。我为执业在浙江而感到庆幸和自豪。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
对,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浙江法官也有一个很好的后方!这是浙江(也包括江苏司法工作者)司法人的幸运,也是他们的骄傲!祝愿他们永葆秉公执法的精神,为人民服务!为我们的党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