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院士:您什麼時候得過Leibniz獎?
董正葛,新语丝
新語絲網上“哭笑不得”,“真是哭笑不得”和“不折騰”三篇文章都是批
評復旦大學學術道德,學術規範出軌事例的,最典型的是:導師蹲看守所14個月了,照樣指導博士生,照樣簽發”同意論文答辯”,校學位評議委員會照樣確認答辯有效,照樣授予博士學位,校研究生院照樣讓他繼續掛牌招博士研究生,…,這一連串的“照樣”連所謂的學術規範裝個樣子的虛招式也不要了,那何談學術道德?攻讀博士不剽竊才是突發新聞呢。但我們校長楊玉良院士,還是國務院學位評議委員會主任呢,怎麼對發生在他眼皮底下這樣怪事長期未能糾正呢?這讓我產生了想弄清“楊校長自己是如何看待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嚴肅性”的興趣,決意上網古狗!
以“楊玉良”三字鍵入,馬上出來一大串,其中《百度百科》介紹的最有條理:
良是研究高分子物理化學專家,1986-1988為德國馬普(即:Max Planck)高分子研究所國際知名學者Spiess教授核磁共振技術研究的博士後”。進而還分“研究概況”,“研究成果”,“個人榮譽”,“研究方向”等諸方面作全面介紹,其中研究成果共六條。它的第二條說:“楊玉良研究高分子結構,有序度和分子運動相關性的轉子同步NMR新方法”,更指出:“…。這些新方法成為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DFG頒發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 (www。baike。baidu。com/view/242913。htm,最近更新日期,2009年)。
有這麼好事!於是筆者再以“楊玉良,Libniz獎”為關鍵字進行古狗,出來的更多了。難免有抄來抄去的,但其中有一條名稱是《歡迎來到楊玉良院士課題組》,由“復旦大學高分子科學系楊玉良課題組”提供,並鄭重聲明“版權所有”,內容絕對原創。它在介紹楊玉良“研究高分子固體的結構、有序度和分子運動相關性的轉子同步NMR新方法”中有更詳細的介紹:
“這些工作均以楊玉良為第一作者在《J。 Chem。 Phys。 》、《Macromolecules 》和《Chem。 Phys。 Lett 。 》上發表,並獲得廣泛引用。…。也成為 Spiess 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10月DFG頒發的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 (www。polymer。fudan。edu research/yanggroup/bopp。htm最近更新日期:2006,03。24)。
看來楊玉良1986年到1988年在Spiess教授門下攻讀博士後期間,的確是
“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得1987年Leibniz獎”的主力。揚威德國,傲視群雄,厲害!
筆者繼續古狗,發現官方網站關於楊玉良和Leibniz獎的關係有更明確的記載。例如《上海市地方誌》在第三十一編第三章《科技活動與成果》中第一節《高校科技》,有專門一段:
“1952年出生的青年學者楊玉良,在高分子凝聚態物理和高分子液晶顯示材料研究中,有突破性進展,1988年獲得聯邦德國Leibniz大獎,1990年被評為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和1991年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之一”。
(www。shtong。gov。on/node2/node4/node2249/yangpu/node45855/node45869/node45871/userobject。ai32010。html,更新日期:2000年)。
官方記載以絕對權威的口氣,毫不含糊地宣告:“楊玉良得了1988年Leibniz獎”,但這樣一來,楊玉良同Leibniz獎的關係卻尷尬地有了兩種版本:
版本1。 楊玉良“於1988年獲得Leibniz獎。
版本2。 楊玉良的研究成果為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
毫無疑問版本1由楊教授自己提供的,它說明楊玉良在德國期間已經達到獲得世界科技強國--德國的最高科學獎Leibniz獎的水平,那非同小可!接下來蔭及的種種榮譽,例如1990被評為上海市新長征突擊手和國家教委有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1991獲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1991-1992上海市五一獎章,並在1991年破格升為正教授等等,…。,包括以後更高層次的榮耀,都順理成章。
但疑點明顯:既然有了版本1─“楊玉良於1988年獲得Leibniz獎”,那復旦大學高分子科學系楊玉良課題組何必在2006年放軟身段,自動降格為版本2--“楊玉良的新方法成為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DFG頒發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而這個版本2也只能是楊玉良自己提供,誰敢妄動?
筆者索性以Leibniz Prize為關鍵字繼續古狗,查看歷來獲得Leibniz獎科學家名單,看看楊玉良提供的兩種版本哪個講的是真話。果然在維基百科(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中有Leibniz獎自1985年以來歷屆獲獎名單,其中1987年9項13人,1988年12項,15人,姓名和獲獎者單位如下:
1987 (9項, 13人): 1。 Gerhard Abstreiter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2。 Knut Borchardt (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y of Munich);3。Nils Claussen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Hamburg-Harburg);4。 Bernd Giese (Darmstad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5。 Wolfgang A。 Herrmann and Hubert Schmidbaur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6。 Günter Hotz,Kurt Mehlhorn and Wolfgang Paul (Saarland University);7。 Erwin Neher and Bert Sakmann (, G?ttingen);8。 Friedrich A。 Seifert (University of
Bayreuth),Rudolf K。 Thauer (Philipps University of Marburg);9。
Hans-Peter Zenner (University of Würzburg) 1988 (12項,15人): 1。 Karl Joachim Ebeling (Technische Universit?t raunschweig);2。 Lothar Gall (Johann Wolfgang Goethe University
Frankfurt am Main);3。 Günter Harder (University of Bonn);4。 Walter Haug and Burghart Wachinger (Eberhard Karls University of Tübingen); 5。 Werner Hildenbrand (University of Bonn); 6。 Ingo Müller (Technische Universit?t Berlin);7。 Herbert W。 Roesky and George Michael Sheldrick - (Georg August University of G?ttingen);8。 Wolfram Saenger and Volker Erdmann (Free University of Berlin);9。 Günther Schütz (German Cancer Research Center,Heidelberg);10。 Hans Wolfgang Spiess (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Polymer Research, Mainz);11。 Karl Otto Stetter (University of Regensburg); 12。 Thomas Weiland (DESY (German electron synchrotron), Hamburg)。
(www。dfg。/en/research_fuding/scientific_prize/gw_leibniz_prize。html,最新更新,2009,05,19)
筆者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1987年獲獎名單中沒有楊玉良課題組所說的
“Spiess科研小組獲獎”的記載,1988年名單中,也沒有“楊玉良”名字。這樣看來,楊玉良院士自己提供的兩個版本不但自相矛盾,更屬子虛烏有。 但上海市地方誌已讓版本1載入史冊,世代傳頌,而復旦大學高分子科學系還在為那個唱對台戲的版本2做廣告,且“版權所有”。感慨之餘,我認為應對楊玉良院士公開發佈過的有關獲Leibniz獎的信息提出公開質疑,請楊院士解答:
1。 你說你得過1988年Leibniz獎(版本1),為何德國DFG文獻中不見有此記錄?是否他們把你名字漏了?你能出示有關的獲獎證明為自己答辯嗎?
2。 你說你在1988在Spiess手下當博士後期間得過Leibniz獎(版本1),那如何解釋文獻中記載的卻是Spiess教授獲得1988年Leibniz獎?是他們把楊玉良三字錯成Spiess了?你能同Spiess教授“協商澄清”嗎?
3。 你說你得了1988年Leibniz獎(版本1),為何你的課題組公佈的材料中不直接了當寫出來,而婉委地寫成“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DFG頒發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版本2)的說法?還強調“版權所有”?你情願嗎?
4。即使採用“(你的研究)成為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1987年DFG頒發
Leibniz獎的主要內容”(版本2)的說法,為何1987年獲獎名單中沒有“Spiess教授研究小組獲獎”的記載?是他們錯了?還是你編造出“Spiess研究小組得獎”的故事?
楊院士不要誤會我在翻你二十年前老帳,它們也許已過了追訴期,但“獲
Leibniz獎”對你後來一連串的光輝太重要了,因此再追加兩個問題:
5。申報1988年復旦大學副教授,1991年復旦大學教授和在你1990年被評為“上海市新長征突擊手”和“國家教委有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的材料中,1991獲“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的材料中,以及1991-1992“上海市五一獎章”的材料中,你是怎樣介紹獲得1988年Leibniz獎的?
6。 你在申請中國科學院院士的材料中,是如何介紹你“獲得2008年Leibniz獎”,或者你的工作在“Spiess科研組獲得2007年Leibniz獎中起關鍵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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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分尊敬楊校長,他承擔的崇高職務─國務院學位辦主任更為中國學術
道德所倚重,因此雖然早就聽到有關反映,但我總是將信將疑,只因看到我校學術道德,學術規範的離奇現象發展得越來越不像話,又實在找不到其它能打動楊校長的事例進行規勸,在作一番檢索核實後,決定把大家的意見公開出來,以求起到一個震聾發聵的作用。我知道這將在復旦上上下下引起震驚,但已經別無選擇。 只有請楊玉良院士諒解,為了國家的榮譽,為了復旦大學的名譽,當然也包括他自己的聲譽,從自身做起,作出榜樣,在大家面前,犁清一個二十年前的老問題:“你到底得過1988年Leibniz獎沒有”?
社會上有一句名言:資本家(或者所謂民營企業家)的第一桶金都是“髒”
的,就是說他們發家初期,難免靠一些不法手段,攢得第一次滿盆滿貫,然後也
許改邪歸正,依法納稅,乃至搞慈善捐款,成為社會賢達,人民代表之類稱號榮
譽地位,從而以前的劣跡無人再追究。可是學者不一樣,尤其當到大學校長不一
樣,他的學術地位的“暴發”過程中,如果有學術污點,那麼這個學術污點,像
定時炸彈一樣,將終身追隨著他,隨時可以爆炸,把他徹底炸碎。楊校長,你如
果確實無法面對上述責疑,接下來你看怎麼辦?
(www。XYS20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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