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音乐界最大著作权案一审落槌

对待“错案”必须“零容忍”

【许如辉基金会】:各位著作权人, 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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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戏版权保护现状堪忧


2008-04-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安徽省版权局副局长  徐发成

 为安徽省叫好!保护知识产权,安徽省有关领导是脚踏实地、干着实事!上海则是在捣浆糊,背道而驰!在全国敬陪末座!只要看看许如辉败诉事件,上海有关司法和领导,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枉法渎职者,可下台了!

  在现实当中我们感到民间文艺侵权现象普遍、纠纷不断。安徽省版权局经常接到这方面的起诉,也进行过调解。2007年,合肥市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庐剧的版权纠纷。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安徽的民间文学艺术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民间音乐有“大别山民歌”、“九华山佛教音乐”等等,传统剧种包括庆阳腔、徽剧、京剧、庐剧、黄梅戏、木连戏等等,曲艺方面有“凤阳花鼓”、“轮歌”等等。在众多的民间艺术当中,黄梅戏是安徽的品牌文化艺术,其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被提起重视。

  首先,通过搜索引擎可查到互联网上有500多个网站提供了黄梅戏的下载源,但很多未获得合法授权。

  二是黄梅戏的编剧、编曲长期得不到法律保护,电台、电视台多次进行播放,而创作者却没有得到相应报酬。

  三是录音录像制作单位侵权严重。一些音像出版单位长期利用黄梅戏资源制作音像作品却不给作者署名。可以说,市场上绝大多数黄梅戏作品都没有得到保护。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民间人士版权保护意识较低。特别是知名的黄梅戏词曲作者绝大多数对维权无能为力,法律意识欠缺。黄梅戏使用单位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认为没有盈利或盈利太少,不给予版权人报酬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以黄梅戏为代表的安徽民间文学艺术亟须立法保护,著作权法中也应当有相关的严格规定。调研报告形成以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正在就研究和起草安徽黄梅戏著作权保护办法与法制办进行沟通。同时我们也将加强调研工作,力图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来颁布实施,希望在今年有所收获。

     本篇文章来源于京华网 原文链接:

        http://news.jinghua.cn/351//c/200804/10/n928652.shtml

【附录】:

 

专家研讨黄梅戏产权保护  
 
 
 
歙县加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全国率先”

 

 
  打开互联网,在搜索引擎上键入“黄梅戏”三字,相关视频约55915个,其中绝大多数未经授权。针对黄梅戏作品侵权盗版日益猖獗的现状,省版权局从法律保障入手,起草了《安徽省黄梅戏作品著作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13日,专家学者齐聚巢湖,就黄梅戏版权保护和该项办法修改意见建言献策。

  近年来省版权局将黄梅戏列入我省版权产业重点保护对象,协同相关部门针对目前黄梅戏作品权利主体不一、权属不清,创作、使用和演出组织三方权益分配扯皮等难题,抓紧制订《安徽省黄梅戏作品著作权管理办法》。

  会上,专家、学者就这部征求意见稿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具体意见。大家认为,该项办法将有效规范黄梅戏作品的传播秩序,激发黄梅戏作品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推动黄梅戏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李跃波)

     [安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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