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越剧院对《梁祝》由“袁雪芬口述”的举“证”竟有移花接木之本领
从上世纪60年代起,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作者署名上,开始出现“袁雪芬口述”的字样。也就从那时起,袁雪芬暗度陈仓,偷偷挤上《梁祝》作者的圣坛宝座,直至今日。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薇家属起诉上海越剧院“‘梁祝’侵权案”首次开庭时,袁雪芬为了证明《梁祝》由她“口述”创作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让律师出具了一份证明。该证明是一份“组合件”!第一页,是“雪声纪念刊”标有1945年“袁雪芬重编”、“新梁祝哀史”的介绍。除了故事梗概,并无一句唱词台词。后面数页则为1948年12月1日,“雪声剧团”在大上海剧场,演出“梁祝哀史”的雪声剧刊,上面登载了大量剧本台词唱词。这两份毫不相干的剧刊,事隔“三长载”,(祝英台也早已从杭城毕业!)通过拼凑、组合、嫁接、粘贴,变成“袁雪芬口述”的证举,堂而皇之出示公堂之上!袁雪芬这次是“被告”!如果是“证人”,她逃不了“伪证罪”!袁雪芬以为“雪声纪念刊”已成孤本,只有“上越”资科室有。公堂上,那位律师将它当成像法门寺地宫出土宝贝一样,稍一亮相,马上又将它包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看去了什么,还声称“这是文物”,不便出示。但是,袁雪芬千算万算,算尽机关,大慨没有算到,这本“破书”,南薇也有一本!原来“雪声纪念刊”上,“新梁祝哀史”有大量唱词刊登!这标明“袁雪芬重编”的大量唱词,稍作比对,即可得出结论,与律师举证的唱词毫无相同之处!1948年“大上海”演出的“梁祝”,编导均为南薇!袁雪芬用南薇的作品来证明自己没有剽窃南薇!真是滑天下之大嵇!居然还拿到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理直气壮来“举证”!真令人跌破眼镜!
再看我们也举个“旁证”!
袁雪芬在她亲笔所写《袁雪芬自述》一书中,第110页倒数第二行,介绍“雪声剧团”解散前夕,1948年於“大上海剧场”演出四出戏:《珊瑚引》、《金枝玉叶》、《月下老人》、《新梁祝哀史》!但在第373页“演出剧目表”上,1948年9月18日至1948年11月9日,只编排了《珊瑚引》、《金枝玉叶》、《月下老人》,却偏偏漏记《新梁祝哀史》!因为这份表中编剧、导演,注明得很清楚!“大上海戏院”1948年9至11月三个月中,上演的《新梁祝哀史》,具名已是南薇编导。如果如实写上,“袁雪芬重编”、“袁雪芬口述”的谎言,岂非破了自己的功,爆了自己的谎!书中的“谎”不易被察觉,可“袁雪芬编梁祝”的谎,己骗人耳目四十年,穿棚了可是毁了一辈子的名誉!轻重得失,袁雪芬拿捏得十二万分精准!要不,这张详情的明细表上,就连早年被她告上法庭、弄得灰头灰脑的黄色言情小说作家冯玉奇的《有情人》、《红粉金戈》等,都没有漏忘标上冯玉奇大名。就是漏掉了1948年南薇编导的《新梁祝哀史》。如果如实写上南薇编剧,“袁雪芬口述”说,岂不前功尽弃、原形毕露?你不要以为袁雪芬得了“老年健忘症”!实际上她患的是“选择性健忘症”!1951年抗美援朝,常香玉捐了一架飞机,被人赞美了半个世纪。其实越剧界也捐了一架,当时主耍靠尹桂芳、徐玉兰、范瑞娟、陆锦花、傅全香、王文娟、戚雅仙联合演出的《梁祝哀史》。越剧史上如此重要一页,如此轰动上海滩的义演,你在“自述”一书中,只提徐进《桃花村》,绝口不提《梁祝哀史》,越剧史应该浓墨重彩书写的如此重要的一页:《梁祝哀史》义演捐飞机,编剧是南薇!导演南薇、朱铿!难道你袁雪芬又健忘了?单单记得《桃花村》,选择性地遗忘了《梁祝哀史》在捐献飞机所起的作用?本可以与常香玉并驾齐飞的荣誉,就为你一己私利,差点被彻底抹去!你於心何忍?好在这份价值不菲的说明书已在网上广泛传播!你健忘,广大观众并不健忘!此外,你在剽窃南薇《祥林嫂》时,一伙人偷偷摸摸在一个旅馆里,你一句,我一句回忆“东山越艺社”演出《祥林嫂》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情节,每一个唱句.每一个白口,台面上你从不肯提“东山越艺社”晋京为中央首长演出《祥林嫂》一段历史,你又健忘了?这决不是吃吃傅全香同志戏醋的问题。因为《祥林嫂》和《梁祝》,是你为自己树碑立传的两张王牌。而这两张王牌都是抢掠而来!是袁雪芬的禁脔!是谁也不允染指的!试问你那本装帧精美,号称“求索人生艺术的真谛”的“自述”,虚虚实实,倒底有多少真实?多少谎言?难道所谓“真谛”的核心,除了谎言,剩下的也只是谎话!或是终身成就你的一个“谎”字?
戏已接近“尾声”,袁雪芬同志,你也该卸装了!清清白白的做人,其实你做得并不清白;认认真真做戏,你也做得并不认真,百密一疏,时常让尾巴显山露水!算不得一个好戏子!不要再靠权势为自己脸上贴金!还是回归本位,或者尚能挽回些许影响!不过说归说,我还是相信本性难移!对此毫无奢望!这也是一种人生的“真谛”!袁雪芬事到今日,官司缠身,如影随形,犹不悔悟,我相信,夜半盗汗一定是涔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