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如辉败诉一案启示录
读了许如辉一案相关资科,确实令人啼笑皆非。静下心来仔细一想,也不必作义愤填膺之举。历朝历代,中外古今,贪官、赃官、昏官、浑官多如牛毛,百姓们无奈,只能唱唱“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於是乎,中国戏曲出现了个包龙图,英吉利出了个罗宾汉,好莱坞出现了个蝙蝠侠,看看戏,消消气,老百姓也有自得其乐的消遣办法,尽管於事无补。但我宁可坚信,时代在进步,更何况我们有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想当年,陈毅元帅率领军管会,进驻大上海,一声号令,四马路(今福建路)红灯区,一夜之际,“肉”宇澄清,扫除了旧社会恶疾脓疮,烟馆妓院荡涤一清,老百姓无不欢欣鼓舞,拍手称快!只要用心去做,上下一心,是没有什么不能做好的!试看现在保护知识产权,报章电视不断在讲,盗版光盘满街满巷,上海文化市场如此混乱,许如辉、南薇会得到公正待遇吗?是不是太奢望了?这不能不使我们缅怀陈毅老市长,他会写诗,懂文艺,是非分明、处事果断明快……许氏后人不必气恼,“官司人来做,输脱重来过”!天下之大,没什么了不得!此地不讲理,自有讲理处!上海,不能和北京,或其它地方划等号。我相信公道是在人心!
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全国各地,忽如一夜春风起,已得广厦千万间,一片欣欣向荣之状,但似乎也有偏颇。浙江某县城出现过要不要保留旧建筑的争论,上海的石库门,北京的四合院,有时也面临着此类尴尬。但这往往与当地某些领导热衷於“政绩工程”有关。文艺界也是。有些好作品要找人投资。求助於社会,市场经济,无利可图,没人慷慨介囊;求助於地方政府,也必须可搞个“什么文化节”才行。试看,一个梁祝故事,宁波说宁波望春桥有个“梁山伯庙”,据考证,梁山伯还在宁波做个官,应该让宁波办个“粱祝文化节”;宜兴说,梁祝求学,不在杭城在宜兴,因为当时学术中心在宜兴,有关祝英台求学的历史陈迹宜兴就有许多,我也听南薇先生说过,“胡桥镇上立坟碑”的“胡桥”,应是宜兴的“和桥”,因而有人说梁祝这份文化遗产,应由宜兴继承……总之,近期的实用主义的处世方式,成了现阶段某些人的办事准则,谁也不愿去做些基础的理论工作与实践。
打倒四人帮后,文化开禁。一部越剧“红楼梦”电影,有人可以看几十遍。没过多久,又出了个邓丽君,逼得我们传统文化溃不成军。后来仔细啧啧味道,许多歌曲本来就产自上海!什么采槟榔、凤凰于飞、何日君再来、夜来香……都是三十年代上海旧歌!最近,国内走红的台湾歌手费玉清,也把上海的老歌唱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原来我们海派的艺术遗产,让人家拿去赚了大钱!内地的歌手也纷纷向海派艺术的徒弟们学唱这些老歌,开独唱音乐会,出唱片专辑,趋之若鹜,欲罢不能。但就是没人,将我们海派艺术的家底,梳一梳,理一理,做些扎扎实实基础工作。
许如辉官司败诉,我认为只是小事一桩。但折射出来问题,够我们讨论一段时间了。这涉及到流行音乐源头的“探源工程”!该抢救的要抢救,免得资料失散泯灭!这是不会再生的历史资源!该定位的须定位,免得阴错阳差的不当判决再屡屡发生。许如辉在源头中只是一股细流。其它还有许多涓涓细流,极待我们去探明,去发掘。南薇晚年曾说起过一件事。他说中国的道教音乐非常丰富,仿佛俗称“道藏”(本人这方面知识不多,可能有误,我只是凭记忆叙说。)。他说他在苏州滑嵇剧团排戏时,认识一批会吹拉弹唱的老道士,本来有十来个人,当时已过世一半,硕果仅存六、七个人,他们还能弹奏三百余种“道藏”曲子。不须化多少钱,将他们演奏先录音下来,再慢慢整理成谱,否则可能失传。他很想去做这件事,可惜力不从心。前几年在上海大剧院,看星云法师率领的佛教“佛光山梵呗艺术演唱团”演出,佛教音乐如此丰富,也令人为之震撼!当时,只觉得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这种探源觅宝工程,近期经济效益肯定是零字头。但其意义却会很深很远。有人说三十年代前后海派文化,是座蕴藏量可观的“宝藏”。这话决非言过其实、子虚乌有!而是实实在在,在我们脚底下!你想求那些领衔“乱判水辉案”的人来做?那是椽木求鱼,白费精神。还是要靠民间有识之士发挥余热,自觉去做。不过结局,按照现状来看,结局似乎料想得到,一定是:“几载寒窗无人问,一旦功成蜂蝶拥”不信,你看,“罗汉钱”、“梁祝”、“祥林嫂”,如若一炮走红,抢的人,夺的人,想沾点光的人,想占为己有的人,狂蜂浪蝶,鸡呜狗盗……有得热闹了!但是,象造房子、筑马路一样,少不了黄沙石子,总还要人去做。我们文艺家退休在家的老人不少,应该不乏有识之士。尽管可能劳而无功,但比搓麻将、打扑克强,这是肯是的!
胡锦涛同志最近提出要发展文化产业,这是高瞻远瞩的决定。如果我们把基础工作做好,以此衍生出来的文化产品,将是无可限量的!中国唱片公司,上海广播电台的档案室里,不乏好的资料。但我认为在采矿挖宝工作中,首先要釐清原创者是谁。该还著作权的一定要还,这不是还几个钱稿费(也要等旧谱新用以后才付)问题,而是要还个历史真实而已!(越是真实的东西,才有价值。这就像古董一般,谁要收赝品?)最近我收到两张唱牒,一张是台湾歌星卓依婷的《黄梅戏小凋》;另一张是《扬州民间小调》,买於杨州瘦西湖,是葛瑞莲所唱。听了卓依婷的唱,低沉婉转,发觉黄梅戏的唱法,也不必尽像严凤英,换一种类似流行歌曲唱唱也很好听!另一张杨州小调,尽是从前民间传唱的。有缘走在琼花盛开的瘦西湖畔小径上,虽不是杨州人,也为草丛中小啦叭播放的小调,搅得有点如痴如醉了,於是买了一牒,回家慢慢品赏。这两张牒,都是旧瓶装新酒。如果宣传得力,经济效益定然更为可观!但基於我们传统文化底蕴,通过再创造的发挥,而取得巨大成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当属何占豪、陈纲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它已经走遍了全世界,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民间与古典,还有如此美妙动听的旋律!我举了三个小例子,只是想说明,发展文化产业,不妨先理理我们的家底!还是一句老话,越是民族的作品,越是能在世界文化之林展现风采,因为世界文化之林,就是由各个民族各具特色的文化共同组成的!欧州的交响乐芭蕾舞、印度的脚铃舞、阿拉伯的肚皮舞、西班牙的拉丁舞、大洋洲的草裙舞、美国的爵士乐……中国呢?我看不光是昆曲京剧,各地方的地方戏,民歌小调、三十年代音乐……哪一个民族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而对民族文化的尊重是远远不够的!以戏曲而言,央视11频道是好样的!至少全中国老头子老太太爱看。听说上海的戏剧频道要撤,要改卖东西频道。当然讲市场经济就要讲经济效益。但我们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尽管是初级的,不能丢掉公益性。目前各地方财政均有富裕。拿几个另钱来养养我们的传统文化有何不可?可能我错怪了地方政府,财政拔款并不少。这就涉及到怎么用了!如果单凭某些人喜好来支配这些款项,传统文化的命运不知该如何了!
扯远了,这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考虑的问题。扯回许如辉的案子吧。其实,戏曲演员流派定义,是个纯学术问题,见仁见智,有很大的讨论余地!用法律的钉子把它钉死,是极其荒唐的事情!蓄意为剽窃者脱罪是错判的症结所在!作为杨飞飞同志,她与“梁祝”窃贼有质的不同。无非几个小钱,不可太伤了水辉先生在天之灵。他毕竟为你谱写过几十出大戏!你和许氏后人应该联手整理挖掘这份丰厚的遗产。这是职务创作,著作权是水辉和杨飞飞剧团共享的!这与南薇的“粱祝”也是两码事。这项无形资产,别人可以不当它是一回事,你杨飞飞却不能掉以轻心!让它发扬光大,对你只有益处,决无损伤。水辉最后为剧团写的曲子是《陈化成》,虽不是旦角应工戏,题材好呀!陈化成,清未抗英将领,事迹可歌可泣!原来老城隍庙九曲桥下,屹立过一尊铜像,塑的就是陈化成!宝山地区尚留有陈化成抗英炮台遗迹!“宝钢集团”热忱资助高雅艺术,誉满天下,是否可考虑支持杨飞飞宝山沪剧团复排《陈化成》?也鼎力相助一次?岂非更有意义?这既挽救了上海民间艺术瑰宝“沪剧艺术”面临消亡的厄运(有人为此担忧);也弘扬一下曾在宝山地区抗英扬名的清未名将陈化成的民族精神;再则也可纪念这位为沪剧音乐呕心沥血过的老艺术家,重现他的艺术风采(虽然不能和贝多芬比,但却是上海自己的作曲家),反过来,也势必为宝山钢铁公司赢得个爱护民族文化的好名望,这不是比“高雅”更“高雅”的壮举吗?说说而已,说说而已,宝钢不必当真!
至於戏曲演员流派问题,题目太大了,有空再噜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