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摹到创作
——遗珠阁紫砂物语(四十二)
(阿 泰)
五、六十年代,文艺界流行一个口号:“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虽说有点实用主义味道,但只要不偏面理解,单纯从技巧和手法方面理解,那也是无可挑剔的。比方说临摹吧,‘“我”学雕塑,照样学塑罗丹的《思想者》,标上我“阿泰”创作大名,那叫剽窃。如果标明作者是罗丹,这仅仅是仿制品,你尽可不用支付罗丹后人稿酬,因为早已过了“保护期”,全世界《著作权法》都有这个规定。但“署名权”却是千秋万代不允变更的。我将罗丹拿掉,挂上我阿泰的名字,这就构成侵权。即便罗丹后人不来告我,也会被舆论臭骂个狗血喷头。如果我是实在没看过《著作权法》,这样做了,那叫“无知”,尚可获得谅解;如果明明通晓这个理,为了我个人私利,故意放放烟幕,混淆概念,愚弄外行,这就叫“无耻”了!道理是如此浅显,有人还在玩弄此类似是而非的文字遊戏,你说他是“无知”呢还是“无耻”?!
绘画也一样。如果我学学吴道子线描技巧,临摩临摩《送子天王图》《八十七神仙卷》,学他运笔的技法,画些当代人形象的白描作品,那是叫“古为今用”。如果我将吴道子的《送子天王图》宣纸绢帛揭成两张,第一层当然是真迹真品;第二层有渗透的画印,我再细心描一遍,将色彩做成与真品一模一样,冒冲真品去唬弄人,卖赝品牟利,那叫作伪,造假画。如果将这种不肖行径也当作“古为今用”实例,我们能容忍这样来歪曲、损害我们政策的形象吗?可现在为什么有人还热衷於抱着这根烂稻草屡屡作祟呢?造假的,剽窃的,帮腔的,助纣的,在官方舆坛上耀武扬威,而吴道子、罗丹式的真正作者,却反成了千古罪人!怎么会荒唐到如此地步!不要躲躲闪闪,堂而皇之向全世界宣布你这条真理么!发条【社论】么!我就服你了!我肯定站在你一边,将南薇、水辉后人,一定批得他们三缄其口,不敢张声!
又偏离话题了,扯回来吧。【遗珠阁】为了提高创作人员素质,也曾临摩过西方成功的雕塑作品。但这只能说是仿制,要明明白白向购买者说明。有一次【上海艺博会】上以100万价格售出罗丹“思想者”真品,你相信100万人民币,或者100万美金吧,能卖动罗丹的真迹真品吗?那也是复制品!如果你将用同一蜡模浇铸多少件之内,也可算真品的全世界公认的艺术品市场普遍规则向听你宣传的人介绍清楚,并说明这是第几件复铸的作品,那也算说得过去。可上海的媒体斩钉截铁说卖出去的是罗丹“真品”,你如何证明世界上仅此一件?当然,周瑜打黄盖,一个愿卖,一个愿买,我们毋庸置喙。不过将它说成“洋为中用”,也会显得十分滑嵇!所以党一再教导我们凡事都要实事求是!这“实事求是”四个字,可以说字字千金!这是党性原则!受了党那么多年教育,还在背道而驰吗?扪心自问一下吧,话说重了,你不脸红,我还感到害臊呢!
下面介绍的【遗珠阁】人的作品,都是些西样题材的仿摹或创作的作品。这是他们在各自艺术道路所走过的一个个脚印。虽不及北京奥运会上空的脚印光辉灿烂,却也是他们记忆中难以忘情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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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羿射日(曹瑞强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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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潘更迪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