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金山是剽窃南薇《香妃》团伙核心人物之一!
(无名)
窃贼汝金山,文革期间是上海人民沪剧团造反团长,劣迹昭着。四人帮粉碎后,在清理“四人帮”帮凶时,定性为“三种人”,开除出党,并永远不准重新入党。近年来,他大肆剽窃沪剧作曲家水辉先生(即民族音乐家许如辉)作品,恬不知耻招摇撞骗,如入无人之境。被许如辉家人告上法庭。上海昏聩无良法官“判非所诉”,公然践踏【著作权法】,像活宝一祥将剽窃成性的惯偷袒护起来,保护得不可有些许损伤。“无名”我出於义愤,每每於以声援。有人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我“狗捉耗子,多管闲事” 。其实不然,汝金山咸猪爪子早已伸向南薇。【南薇剧社】和【寒夜闻柝】两家网站,是同仇敌忾为自己先人维权!今据事实为证!
袁雪芬在企划抢夺《山河恋》之前,早已纵容一些人,包括上海越剧院的许多业务骨干,剽窃了完全属於南薇原创,也是南薇作为雪声剧团,第一炮将袁雪芬轰上越剧皇后宝座的优秀剧目《香妃》,拍成越剧大型电视剧。分9牒VCD出版。易名为《香妃与乾隆》,封面封底一丝不见南薇二字:
而汝金山大名一赫然在列。作曲:汝金山,陈钧:
妙就妙在每张牒片片头都有一篇欲盖弥彰的“盗窃前言”,写得很噱。好在全文不长,摘录於下,供大家欣赏:
“越剧香妃曾于一九四三年由南薇同志编导,著名越剧表演艺术家袁雪芬同志于上海大来剧场演出。如今南薇兄墓木已拱,抚今追昔不禁然,乃另起炉灶,重新编写,改名为《香妃与乾隆》,摄制成电视剧以纪念故交,并以此剧献给于越剧事业有重大贡献的南薇同志。”
南薇同志如果泉下有灵,不知看了此文,作何感想!有人趁其“墓木已拱”,口舌已焚,骨灰已散之际,不用征得其后人同意,己“另起炉灶”,改头换面,窃为己有,还美其名曰:“并以此剧献给于越剧事业有重大贡献的南薇同志。” 天下竟有如此笑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五不曾偷。这篇“王五宣言”写得实在别出心裁的可爱!简直是不打自招!
袁雪芬偷《祥林嫂》,仅偷了南薇创造的“卫癞子”一个人物形象,已是捉贼捉赃,无法祗赖!而这次偷了南薇创造的人物形象则是大多了:纪昀(纪晓岚),朗世宁,兆惠……【四库全书】大主编纪晓岚;宫庭御用外籍大画家朗世宁,其实与香妃浑身勿搭界,是南薇借借他们响亮的名头,硬凑在一起的滑头水货,无史可考,纯属南薇想象中的产物,从创作规律而言,如此“戏说”,并无蓝本,是编剧南薇独倡首创!而“另起炉灶”的改名为《香妃与乾隆》剧中,照单全收,情节更无一处新意,剧情脉络一式一样,连刊在雪声剧刊上的唱词,均照用不误。且看【雪声纪念刊】上文字:
赤裸裸以纪念“老友”南薇为名,行篡夺之实。而行使“篡夺行动”的大多是“上越”领导层的人物!主演男主角小和卓木的是史济华;演纪晓岚的曾是副院长的刘觉!《香妃》可不是越剧传统戏!是越剧表演艺术家袁雪芬同志政治上发迹的开局戏!如此大批量投入“上越”骨干力量,要想脱离干系,实在是湿手捏乾粉一样“胶”定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於是去函至出版商“上海市音像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为此,南薇后人业已委托了律师。去函后,该牒片全部下架。碍於编导韩义早年也算与南薇曾是密友,也就不予启讼。
而事实上在1983年,二人早已绝情断交,再无往来。南薇追悼会,韩义居在咫尺,都不曾出席。如今大谈“南薇兄”“纪念故交”“献给…….” 以此作为篡夺借口,实在令泉下南薇先生感到彻骨之寒,揪心之栗!这段割席之痛,按傅全香前辈听南薇说起,不足与外人道。我也只能缄口了。不多嘴了。
而汝金山,染指沪剧,越剧,淮剧,甬剧,少有与“剽窃”二字不搭界!如此孽障,居然还有人在微博上为其造势,称其“大师”。殊不知“大师”这两个字用上海方音念,就是“柴尿”,即小便!看来此话只宜用上海方音念,才不致有误!